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5〕30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招考机构,在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
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于2015年12月25日全部结束。经研究,我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现予以公布。
一、美术类
本科212分,专科198分。
二、编导类
本科208分,专科200分。
三、音乐类
1.音乐学专业:本科180分,专科170分。
2.音乐表演:
①声乐方向:本科213分,专科205分。
②钢琴方向:本科160分,专科153分。
③器乐:本科200分,专科180分。
④音乐理论:本科182分。
⑤通俗、流行音乐:本科197分,专科186分。
四、舞蹈类
本科217分,专科202分。
五、影视类
1.表演(影视表演):本科194分,专科186分。
2.播音与主持:本科205分,专科198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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