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且须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
2.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在以上两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以市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上海市艺术设计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
外省市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英语高考成绩必须达到70分(江苏考生为56分)。
4.在以上三个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且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校考美术成绩与高考文化折算成绩之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设计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其中江苏省不分文理,不进行文化成绩折算。
同分情况规定
艺术设计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下同)录取时不设专业级差分。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南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天津职业大学
石河子大学
宜宾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四川教育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
乐山师范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攀枝花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同济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