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在湘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分数线
类别/科类 | 文音 | 文美 | 文舞 | 理音 | 理美 |
我校投档线 | 633 | 637 | 546 | 570 | 577 |
湖南省控制线 | 564 | 585 | 546 | 534 | 528 |
投档线与控制线之差 | 69 | 52 | 0 | 36 | 49 |
二、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在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三、录取规则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专业,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专业如下:
贵州:音乐学、舞蹈编导
山西:美术类
江西: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编导
浙江:美术类
甘肃: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编导
江苏: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编导
广西:美术类
福建:美术类
陕西:美术类、音乐学
山西:音乐学、舞蹈编导
山东:美术类
辽宁:美术类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大连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获批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
沈阳大学
南昌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正式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上饶师范学院
2015年海口经济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江西农业大学
大理学院正式更名为大理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正式转设为武汉财经科技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转设为四川工商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服装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美术与音乐类专业录取办法
南昌工程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