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是学校自定义,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分各占一定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玉溪师范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昌吉学院
聊城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云南民族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昆明学院
新疆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曲靖师范学院
西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红河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15年曲阜师范大学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
青岛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