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成立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负责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管理等;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招办的考务工作;
4.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
5.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复核等;
6.对违纪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等。
(二)考区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考区,成立考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分别任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
1.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专业考试实施;
2.考点的选定、考核;
3.考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
4.试卷(题)的运送、保管、收发及安全保密;
5.考区考试所需物品、材料的准备;
6.对考生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取证、核实、上报;
7.考试期间重大问题的处理;
8.完成省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点及其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在地,在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专业省统考工作;
2.负责试卷(题)在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负责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各考场试卷(题)及有关材料的回收、验收,确保准确无误;
6.按要求设置公告栏、考点平面图,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纪律和考试要求;
7.按要求设置考务、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2015年上海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甘肃省美术类联考考试大纲
2015年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统考工作的通知
2015年广东省高考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云南艺术专业统考校考考试有关说明
2015年山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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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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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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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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