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发布及相关规定
(一)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考生可登陆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询。
(二)除教育部规定的校考院校(专业)外,在我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其他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均要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成绩我省均不予认可。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但其中的“三校生”(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高中学校)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否则不予录取。
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信息咨询电话:0971-6305073 6304876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971-6312917
教学工作计划表(第10册)
三年级美术(下)教学计划
湖州市龙泉小学2004学年第二学期技能组工作总结
2000学年第二学期美术教学计划(第二册)
一年级美术教学总结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教学计划(第六册)
2012年幼儿园美术教学总结
美术教学年度工作总结
三年级第六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美术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2013年美术老师工作总结
2004学年第二学期高中美术教学改进计划
第二学期水粉画兴趣小组总结
小学四年级美术教学计划(第7册)
小学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认真贯彻“两个纲要”拓宽美术教育工作内涵
2004年下半学期美术学科教研计划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个人工作总结
美术兴趣小组工作总结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美术选修课工作总结
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美育工作总结
小学三年级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小学美术教师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2008美术教师工作总结
七年级上学期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总结
美术组教学工作总结
三年级美术教学总结
2003—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教研教改总结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