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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查字典美术网 2016-12-09

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经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2.黑龙江省艺术类分文艺、理艺两个科类。高校可按文艺、理艺单独下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也可按文理艺兼招下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保证高校更好地完成艺术类招生计划,建议高校按文理艺兼招下达艺术类招生计划。

三、省级统考实施

2017年黑龙江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涉及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艺术与科技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黑龙江省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黑龙江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0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lzk.hl.cn)对外公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结束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将统一公布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

考生须按时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省农垦总局及各农垦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林管局系统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安排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按《艺术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一)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6年12月10日

08:00 - 10:30 素描

11:30 - 12:00 速写

14:00 - 17:00 色彩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四、校考实施

1.黑龙江省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专业校考。凡黑龙江省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黑龙江省省级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2.省外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专业(涉及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艺术与科技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2016年12月31日前,黑龙江省将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总体成绩分布情况上传到 “黑龙江省信息管理系统”,供高校审查考生报名、录取资格使用。

3.考生参加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的专业校考,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日开始。

报名方式:艺术类考生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dfxyzj.com/ )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26日。

美术类考试地点: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

4.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参加省外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涉及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艺术与科技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持黑龙江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报名。

五、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录取批次

艺术类高校分四个批次进行录取,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

本科一批:普通本科院校

本科二批: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及省内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联合办学专业

高职(专科)批:本科院校设置的高职(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

2.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本科提前批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4.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2017年6月30日前,我院将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高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我院将达到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考生,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高校,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六、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在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校考发现的违规考生由组织校考的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级统考发现的违规考生由考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单位在处理违规考生时,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同时登录“黑龙江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违规考生信息,提交后网上打印《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违规考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我院普招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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