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给考生的建议和要求
一、受报考人数、场地等因素制约,音乐学院各专业自初试起至相关复试(含笔试)结束,时长在4-6天不等,请考生、家长提前安排在宁期间相关安排及食宿。
二、在音乐类专业考试中,对演唱、演奏曲目或表演环节较长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唱、演奏或表演。
三、2017年器乐演奏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1.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琵琶、古筝、古琴、扬琴、竹笛、唢呐、笙、柳琴、中阮、民乐低音(限大提琴、低音提琴报考);
2.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中音号、萨克斯、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3.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四、音乐类部分笔试考试参考书目为:
1.基本乐理:《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音乐学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3.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五、音乐学院部分专业考试钢琴伴奏要求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初试可自带伴奏,复试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
2.音乐表演(音乐剧):初试可自带伴奏,复试演唱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或使用CD伴奏;
3.音乐学(师范):声乐演唱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器乐演奏无伴奏。
六、学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马林巴(仅限报考打击乐考生)、竖琴(仅限报考竖琴考生)由学院提供外,其余由考生自备。
七、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中《视唱》、《基本乐理》、《听音》三门科目为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音乐学院信息公告处,不得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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