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设计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造型基础、创意设计两门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分值为100分。
(一)科目一:造型基础
1、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方式:命题笔试;
3、能力考查目标:考察学生的观察力、归纳力,考察学生对生活中身边事物的敏感性;考察考生对形态、色彩、空间、材质等设计基本元素的认知和再现能力;考察学生的基本表达技巧和美感素养;
4、题型构成:一道大题,但可分解成2-3个循序渐进的步骤来考察学生,每个步骤要有独立要求。
(二)科目二:创意设计
1、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方式:命题笔试;
3、能力考查目标:敢于突破常规的想象力;多方案发散思维能力;设计过程推导能力;对抽象设计概念的可视化表达能力;
4、题型构成:一道大题,但可分解成2-3个循序渐进的步骤来考察学生,每个步骤要有独立要求。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报考证、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素描、色彩、创意基础科目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考试结束半小时前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画卷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绘画专业
(含绘画和文物修复方向,不可兼报)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素描基础和色彩基础两门,各科满分分值为100分。
(一)科目一:素描基础
静物、人物或石膏头像
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试卷尺寸:4开纸;
3、作画工具:限铅笔或炭笔;
4、能力考查目标:素描着重考查考生对事物的观察和感知能力,对形体的结构、体积、质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二)科目二:色彩基础
静物或风景
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试卷尺寸:4开纸;
3、作画工具:限水粉、水彩或丙烯;
4、能力考查目标:色彩着重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和感知能力,对画面色调和色彩关系的把握和准确表现的能力。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报考证、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考卷及考题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动画专业
(含动画、创意动画方向)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命题美术设计、故事创作两门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值为100分。
1、考试内容:
科目一:命题美术设计:以命题要求进行角色绘制,要求上色(绘画工具不限)。着重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敏感性和色彩搭配能力,以及对动画角色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考试时间: 150分钟。
科目二:故事创作命题四格漫画即兴故事创作。以命题要求进行四格漫画的创作绘制(绘画工具不限)。着重考查考生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对故事逻辑发展的表现能力。考试时间: 150分钟。
2、考试要求
根据所给命题按要求进行创作,自带绘画工具(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画笔、马克笔、铅笔、橡皮、直尺等)。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报考证、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考卷及考题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考生须在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勾选报考影视与话剧表演
(一)初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的歌曲,无伴奏):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展示一段舞蹈、武术或体操,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初试的三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或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复试的四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面试,录像)
1、表演(命题小品):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与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志愿,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表演班的专业合格名单。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考生须在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勾选报考音乐剧表演。
(一)初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至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两种风格舞蹈):展示一段舞蹈,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初试的三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或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初试演唱曲目):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二种风格舞蹈):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注意事项:复试的四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面试,录像)
1、表演(命题小品):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演唱初试、复试曲目):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5、音乐素养:考查考生基本的音高与节奏感。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特长展示(音乐类:包括钢琴等乐器演奏。舞蹈类:各舞种及戏曲、街舞等,跳、转、翻技巧。)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与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志愿,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表演班的专业合格名单。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技巧(40分)
形体观察:通过测量考生的身高、三围、体重、肩宽、上下身比例等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赤足)
台步展示技巧:根据音乐展示台步及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及乐感等。(自备泳装、高跟鞋)
(二)才艺展示(40分)
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的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考生自备音乐,服装统一着白色短袖T恤和黑色紧身裤,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综合素质(20分)
口试,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共计满分分值为100分。
二、 注意事项
1、身高比例筛选、台步及模特技巧,步态、姿态、表现力考察。
2、才艺展示,形体协调性及艺术感染力表现。
3、关于文艺素养的一些问答。
4、所有考生按照报名时指定考试时间到达考场,进行身份证签到,考试顺序为电子签到的先后顺序。
5、考试开始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6、要求考生自备5寸以上头像及全身照两张,在照片上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开考前交与考务人员。
7、所在省市有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可出示统考成绩,以备参考。
8、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需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9、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高跟鞋高度不得超过10cm。
10、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考生需自备道具及伴奏音乐(U盘)。
摄影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 分值100分)
1、摄影操作技能(分值50分)
考试内容:室内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二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考试时间:10分钟/人
2、面试(分值50分)
要求:调看实际拍摄的图片、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共计1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复试。】
(二)复试(基础知识笔试1、2合并试卷 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分值75分)
考试内容: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知识(分值25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专业满分值200分。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报考证、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素描、色彩、创意基础科目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考试结束半小时前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画卷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含影视编导、网络文学方向)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即兴故事创作
每五位同学为一组, 进入考场后由考官给出故事的开头, 并指定一位同学接下去, 再由其他同学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时候要给下一位同学继续发展故事留有空间。根据现场情况,每位同学轮两至三次,每组考试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初试不计分,合格即进复试,不合格即淘汰。
评分要求:
1、即兴反应能力
2、口头表述能力
3、故事连接顺畅合理
4、互相协作能力
筛选比例:淘汰率在50%左右
(二)复试:热点话题评述
考生进入考场后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随机抽取一道题目,题目有关当下热点话题(以文学话题为主,同时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娱乐、教育民生等)。考生根据给出的话题和材料即兴进行评述,要求有自己的观点,并能自圆其说。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复试不计分,合格即进三试,不合格即淘汰。
评分要求:
1、口头表述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3、对文学创作的兴趣
4、有相当的阅读基础
5、综合素质评定
筛选比例:淘汰率在40%左右
(三)三试:笔试
根据要求完成写作。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散文写作(800字左右)、一篇故事写作(1200字左右)。考试时间180分钟。
评分标准:
1. 故事情节有条理、有逻辑20%
2、能够充分呈现创意和想象30%
3、文字表达准确流畅,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功底30%
4、有健康的三观,能呈现积极向上的情绪20%
筛选比例:合格率为35%-40%
以上共计满分值200分。
二、注意事项
1、每场入场人数:初试为5人一组入场;复试为1人一组入场;三试为全体入场,同时开考。
2、笔试开考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录像)
1、稿件播读:指定稿件播读。(可短时浏览)
2、作品朗诵:限文学作品(自备),篇幅不宜过长(3分钟以内),并要求脱稿。
(初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录像)
1、即兴评论:当场抽取指定的话题资料(文本资料、图片等),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论(限时3分钟)。
2、才艺展示:吹、拉、弹、唱、舞、书、画等任一特长展示。
(复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笔试及面试、录像)
1、书面写作
根据提供的文字素材与要求完成作文(字数600800字,时限一小时)。
2、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
(1)文字播报、述评:抽取指定的稿件进行播报,并对稿件反映的内容进行述评(可短时浏览,限时3分钟)。
(2)言语交流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以三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满分值为100分。
二、注意事项
1、指定稿件(较规范的稿件,本专业题库提供)
2、朗诵作品(考生自备,限文学作品)
3、话题资料(本专业提供)
4、作文命题(本专业提供)
5、言语交流内容(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由考官现场提问)
6、需准备一个自我介绍(1分钟)。
2013年天津工程师范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天津体育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上海体育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石家庄经济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青海师范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天津音乐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南京邮电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廊坊师范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河北理工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天津外国语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五邑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北京广播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邢台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东北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商丘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华北科技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河北师范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国民航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唐山师范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中国音乐学院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内蒙古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
2013年河北农业大学美术专业校考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