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照明艺术)、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浙江省和上海市因高考改革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计算方式暂未定。
实行全国计划的专业,浙江省外的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3.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只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器种。浙江省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承认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综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折算。
上海、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文化分级差为5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其中,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
7.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8.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除外,如福建省等)。
9.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0. 2017年浙江省和上海市采用新高考模式进行招生录取,因相关文件规定尚未出台,本简章的招生政策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17年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2016鞍山师范学院山东书法音乐专业考点时间安排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音乐学专业校考招生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今日公布
2016年井冈山大学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成绩查询方式
2016北京美术类统考1月3日举行 4700余名考生参加
三峡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介绍
2016年河海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内容
2016四川美术学院招生专业考试特别通知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2016年承认播音主持联考成绩
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承认多个省份音乐统考成绩
河海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报名流程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办法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
2016西安音乐学院管弦系初试复试考试内容
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特别通知
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承认河南、湖南书法统考成绩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考试专业志愿填报考试时间
三峡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份统考成绩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文化课考试须知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2016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时间方式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考试报考要求
北京市2016年高校招生(艺术类院校)广播咨询具体安排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空中乘务专业介绍
天津城建大学2016年承认各省美术联考成绩
三峡大学2016年承认美术联考成绩
2016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介绍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美术类校考报名方法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