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现对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
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098500。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431-85098259。
附件:
1.音乐学专业合格名单
2.舞蹈编导专业合格名单
3.设计学类专业合格名单
4.美术学(非公费师范)专业合格名单
5.美术学(非师范)专业合格名单
6.雕塑专业合格名单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名单
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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