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
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科目一,听音模唱;科目二,专业水平测试。
2、舞蹈编导专业:科目一,基本功测试;科目二,剧目展示。
(二)考试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专业水平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
2.舞蹈编导专业
(1)基本功测试: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
(2)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三)计分方式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测试成绩×20%。
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六年级第十二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组工作计划
美术教研组教研计划
2004美术学科工作计划
2004(下)美术教研组工作计划
2005年淮川美术中心教研组工作计划
二年级第二单元美术教学计划
塔山小学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2004年艺术教研组计划(第一学期)
年级第二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小学美术活动课计划
2004学年六年级音乐第二学期教学计划
综合实践活动课工作计划
小学美术教学计划(第四册)
美术教学计划
中心小学美术小组活动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表(第12册)
小学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三年级教学计划
2004年度第一学期美术教研工作计划
小学三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备课组工作计划——2001学年第二学期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二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湖州龙泉小学技能组2004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美术教学教研计划
2002年度美术课外活动计划
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兴趣小组活动计划
第一学期美术特色计划**
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