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美术类:江苏、山东、山西;音乐学:江苏、山东、山西、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苏、山东、山西、湖南、黑龙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本省合格线的前提下,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所在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编导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北京交通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北京城市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
黄山学院
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华女子学院
皖西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