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考生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 设有省级统考的省份:依据生源地省招办相关录取政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主科成绩(声乐或钢琴)的省份,按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科成绩相同时,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 未设省级统考的省份,在专业课达到我院报考要求的情况下(获得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须具有钢琴专业合格成绩。
4.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色弱、色盲考生限报。
宝城小学美术科组总结
二年级第二单元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六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课教学计划
第一学期美术特色计划**
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组工作计划
小学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美术教学计划
2003学年度下学期六年级美术课程计划
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计划
2004年艺术教研组计划(第一学期)
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二年级美术第一学期教学计划
小学美术教学计划(第四册)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三年级教学计划
本学期教学计划
2004(下)美术教研组工作计划
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美术兴趣小组活动计划
美术教学教研计划
2004美术学科工作计划
五年级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2003级美术班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表(第12册)
美术教研组工作计划
大泊中心校美术教研组计划
美术备课组工作计划——2001学年第二学期
初一上学期美术教学计划
2005年秋期第九册美术科教学计划
高一美术班下学期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