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1.计分标准
美术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音乐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95% ,加试占5% 。
舞蹈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剧目测试占 70%,基本功测试占 30%。
2.成绩查询: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其它事项
1.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学校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6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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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学期美术教学工作总结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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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计划表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认真贯彻“两个纲要”拓宽美术教育工作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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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美术系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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