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考证发放原则及评分细则
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各专业综合成绩=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各专业基本录取原则: 要求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对一志愿报考且高考原始总分达到我校所确定文化录取线的考生(高考原始满分非750分制的地区进行折合),按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无单科小分限制。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金陵科技学院
淮海工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淮阴师范学院
东南大学
黄石理工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常州工学院
三峡大学
淮阴工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常熟理工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