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在京外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首都师范大学在京外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公告如下: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四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面向京外生源的校考。
2.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三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学校将据此制定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方向招生简章(另行公布),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照招生简章执行。
特此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贵州大学
湖北大学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凯里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安顺学院
贵阳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贵州民族学院
六盘水师范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琼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