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统考)》。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艺术类高职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200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高职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规则。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凯里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铜仁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黄石理工学院
江汉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安顺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贵州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
琼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