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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查字典美术网 2015-05-20

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学费标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美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吉林省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以身高高者优先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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