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统一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院校不得允许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组织的校考,其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其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公布计划之前未提出而在录取过程中提出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其申请只能在公布征集志愿时受理。
第一学期美术教研组计划
2004美术学科工作计划
小学美术活动课计划
衢山敬业小学2004年第一学期美术教研组计划
2003学年度下学期六年级美术课程计划
美术教研工作计划
2002年度美术课外活动计划
初一上学期美术教学计划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二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2004年度第一学期美术教研工作计划
五年级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美术学科建设计划
高中美术课堂教学计划
本学期教学计划
美术教学工作计划
美术备课组工作计划——2001学年第二学期
二年级美术第一学期教学计划
初三美术特长生训练计划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三年级教学计划
小学三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年级第二册美术课程教学计划
中心小学美术小组活动计划
本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2004年艺术教研组计划(第一学期)
大泊中心校美术教研组计划
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五年级美术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表(第12册)
2005年淮川美术中心教研组工作计划
2004学年第二学期美术科工作计划
湖州龙泉小学技能组2004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