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学校名称:湖北民族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代码:10517
法人代表:戴小明
联系电话:0718-8438945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综合性大学,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院
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网址:http://www.hbmy.edu.cn
录取规则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予以调剂,无法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等效分相同时按英语及录取专业相关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填报志愿
①院校志愿:参照我校历年志愿情况,建议考生尽量靠前填报我校志愿;
②专业志愿: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学校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依次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建议考生在专业志愿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志愿梯度”,不一味选择热门专业,尽可能将专业志愿填满并选择服从调剂以免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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